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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他人财物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07 17:45:58   更新时间:2024-12-31 01:31:20

骗取他人财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在交易中诱导消费者违背工典正常交易流程操作,获取消费者钱财的。

2.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例如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其他交付商品/服务与消费者订单不一致的情形。

3.商家发送钓鱼链接或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物的。

4.商家利用非法手段骗取工典保证金、工典优先赔付或用非法手段套取工典货款、工典优惠券等款项的。

5.商家利用工典退款服务骗取退款款项的。

6.商家利用工典返利服务骗取工典返利款项的。

7.商家假借工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名义行骗的。

8.商家违反工典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向他人提供工典商家账户实施诈骗行为的。

 

附则:

1.工典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工典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工典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工典即表示接受工典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工典有权酌情处理。但工典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工典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工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4.本规则于2019年11月20日修订,于2020年1月5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gz@27931166.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