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工典开放平台商家的权益,维护工典开放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工典开放平台所有商家。
第二章 禁售商品
2.1禁售商品名录
商家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或根据工典管理要求禁止销售的商品。
2.2禁发信息
商家不得在工典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店铺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命名、店铺分类、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以及社区和论坛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禁售商品相关信息。
2.3禁止规避
商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本规范及其他工典开放平台禁售商品的相关管理措施。
2.4违规预防
商家发布前述禁售商品及信息时,一经发现,工典有权删除相应商品及相关内容。
2.5违规处理
如商家违反本规范规定或法律法规的,则工典将依据《工典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于该违规行为进行扣分以及相应的违规处理。
工典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 |
---|---|
(一)仿真枪、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 |
1.枪支、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管制类刀具、弩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3.其他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物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枪支、弹药、军火及管制器具的相关器材、配件、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及书籍信息等。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二)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 | |
1.易燃、易爆物品如火药等(烟花爆竹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剧毒化学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4.烟花爆竹。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8.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三)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 |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及销售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2.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3.不适宜在国内出版发行、销售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四)色情低俗、催情用品类: | |
1.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邀请码及其他淫秽物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处女膜。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及图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含有未成年人色情内容的图片、写真视频。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动漫、读物、游戏和图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网络低俗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五)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 |
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泄露个人私密资料、手机监听器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7.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非法所得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8. 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六)药品、医疗器械类: | |
1.二类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本项第4类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2.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血液制品;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50分 |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销售的兽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七)非法服务、票证类: | |
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2.抽奖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及考试替考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人骨法器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类商品及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汽车类违规代办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为完成学术研究、学业任务等提供违规规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8.金融咨询及相关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9.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10. 规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1. 未取得跟团游、出境游、签证等业务相关经营资质的商品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八)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 |
1.人体器官、遗体。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严重危害动物安全的捕杀设备及配件,如捕鱼器等。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7.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等其他有违公益或对当地生态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生物物种及其制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得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咚咚或工典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8扣分 |
8.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九)涉及盗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类: | |
1.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赌博用具、考试作弊工具、汽车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用于无线电信号屏蔽的仪器或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一卡多号;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会员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工具及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8.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9.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50分 |
(十) 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 |
1.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2.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仿制人民币及与人民币相关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用机械。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已激活的手机卡、上网卡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发布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8. 工典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账号、仿工典及旗下公司产品的软件。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9.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0.流通中的外币及相关外币汇兑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11.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工典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12.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工典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13.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工典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14.发布未经授权的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相关的信息或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25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100分。 |
15.工典吉祥物相关物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件扣2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工典首页或二、三级类目促销资源位页面发布的,每次扣8分 |
16.销售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7.不适合网络交易的食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8.未经工商注册、出版时未进行备案的存储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十一)虚拟类: | |
1.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2.未经国家备案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4.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5.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禁止买卖cookies、flashcookies。 | 严重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8. 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9.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0.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 一般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1.航空公司的积分和里程;航空公司积分/里程兑换的机票;各航司下发文件规定的不合格产品。 | 一般违规行为, 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12. 未经工典许可的用于兑换商品实物或服务的定额卡券、储值卡券、储值服务或将购买款项分期返还的交易。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十二)其他类: | |
1.非法传销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2.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工典公布的规则、工典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3. 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 |
4.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等干扰工典正常秩序的软件或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00分 |
5.实际不存在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6.存在制假风险的品牌配件类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
7.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生产商信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 |
8.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25分 |
第三章 附则
3.1工典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3.2工典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工典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工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3.4 该规范于2019年11月20日修订,于2020年1月5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gz@27931166.com.谢谢